关于举办2013年“天之蓝杯”广西业余网球公开赛的通知
各市网球协会、各有关单位、各位网球爱好者:
为进一步推动广西网球运动的普及与提高,构建我区业余网球赛事市场化运作模式。由江苏苏酒集团贸易股份有限公司冠名、广西网球协会主办、南宁威宁文化体育发展有限公司协办、南宁新铁广告有限公司策划的2013年“天之蓝杯”广西业余网球公开赛定于2013年11月22日至24日在南宁市广西体育中心网球场举行(22日下午16:00—18:00到广西体育中心网球场报到,晚上20:00开始比赛),报名截止时间2013年11月17日。请各有关单位及网球爱好者按赛事规程做好参赛报名工作。
特此通知。
附件:2013年“天之蓝杯”广西业余网球公开赛竞赛规程及报名表。
广西网球协会
2013年11月8日
赛事咨询人:龙容刚 13768119008 韦雪亮 13317715636
报名联系人:肖菊华 13878879776 袁 絮 13277859627
2013年“天之蓝杯”广西业余网球公开赛
竞 赛 规 程
为了促进广西网球运动的普及和提高,广西网球协会在江苏苏酒集团贸易股份有限公司的大力支持下,举办2013年“天之蓝杯”广西业余网球公开赛。
一、 赛事名称
2013年 “天之蓝杯”广西业余网球公开赛
二、主办、协办单位
冠名单位:江苏苏酒集团贸易股份有限公司
主办单位:广西网球协会
协办单位:南宁威宁文化体育发展有限公司
赛事策划:南宁新铁广告有限公司
三、 比赛地点
广西体育中心网球场
四、 比赛时间
2013年11月22日至24日
五、比赛项目
男子组:男子单打、男子双打精英组、男子双打长青组
女子组:女子单打、女子双打
六、参赛资格
(一)广西壮族自治区户籍业余网球爱好者、在广西工作、学习或常住的业余网球爱好者均可报名参赛。
(二)本次比赛业余选手身份认定标准根据中国网球协会业余选手身份认定规则(2011版)执行。退役10年以上的专业选手可参加此次赛事。
(三)男子单打、女子单打、女子双打选手年龄在13岁-60岁之间,男子双打精英组选手年龄在13岁-49岁之间,男子双打长青组选手年龄在50岁-65岁之间,每人只能报一项,不允许兼项。
七、报名办法
(一)报名时间
截止报名时间为2013年11月17日。
(二)报名办法
1、在线报名:登录广西网球协会网(www.gxtennis.org.cn),选择赛事按要求报名即可(未注册选手,在线完整填写个人真实信息,实名注册后报名)
2、线下报名:请于2013年11月17日前将报名表交到广西网球协会(地址:南宁市江南区星光大道7-1号泰富大厦6a-6室;传真:0771-2500958;电子邮箱:gxta01@126.com)、或到比赛指定报名点报名,咨询热线0771-2500958。
3、报名截止后一律不接受任何形式报名。
4、修改和取消报名:报名后如需修改或取消报名,应在取消报名截止时间前操作,流程与在线报名和线下报名相同。
(三)报名费
区网协会员参加一项比赛交报名费50元/人。非区网协会员参加一项比赛交报名费80元/人。报名费在签到时一次交齐。
(四)运动员出行、食宿自行安排。
八、竞赛办法
(一)本次比赛采用6局先胜制、平局决胜制和无占先计分法进行(各项目前八名采用有占先方法)。在特殊情况下,为了使比赛能顺利进行,裁判长有权视比赛实际情况与赛会监督沟通并得到许可后对赛制进行调整。
1.每个项目均分为两个阶段比赛,第一阶段为小组循环赛,第二阶段为淘汰赛,若单个项目参赛情况未满6人/对则采用单循环赛直接决出最终名次。每个项目将参赛选手抽签分为若干个小组,进行第一阶段循环赛,小组出线后进行第二阶段交叉淘汰赛决出相应奖励名次。除冠亚军决赛外,其他淘汰赛轮次将不再进行各名次决赛,均为并列,如前八未进前四者均为并列第五名;
3.循环赛的名次按获胜次数多少决定名次。如两人获胜次数相等,则按相互间比赛的胜负关系决定名次,如三人或三人以上获胜次数相等,则按以下组条顺序判断名次:
(1)以在本组全部循环赛中的净胜场数;
(2)以在本组循环赛中相关联的队获胜盘数百分比;
(3)以在本组循环赛中相关联的队的获胜局数百分比;
(4)以在本组循环赛中相关联的队的获胜分数百分比;
%× ×100
××100%
|
获胜盘(局、分)数百分比=
胜数+负数
(5)抽签;
(6)在同一轮次的判断名次中,还剩两个人仍然相等的情况下,按照两队之间的胜负关系决定名次。
4.抽签
报名截止后,现场抽选运动员代表与裁判组共同抽签。抽签过程欢迎各参赛选手参加监督。若无运动员代表则由裁判组代替抽签工作。
5.种子
参赛种子将依据2013年广西业余选手积分排名表上的排名确定。组委会根据2013年广西业余比赛成绩决定小组种子数量及人员情况,先抽取第二阶段淘汰赛各组对应位置,再进行第一阶段小组赛的抽签。
6.赛程
比赛安排在11月22日-24日进行,赛程预计两天。开赛之前必须到组委会处办理签到手续。每场比赛紧跟前场,前场比赛结束后15分钟内比赛选手未到将被视为弃权。具体比赛安排见赛场公告栏。
7.裁判配置
采用信任制或一人裁判制,由裁判长依情而定。
8.比赛参赛人数不足最低分组循环要求时,比赛将直接进行淘汰赛决出相对应名次。
9.比赛视参赛选手人数确定小组出线名次,若小组前二名出线,淘汰赛中同一小组两名选手位置上下半区将相错开。
九、比赛设施
(一)比赛用球:( 海德 head atp)
(二)每场比赛使用2个球。
十、赛事监督、裁判长、裁判员
(一)赛事监督代表广西网球协会对比赛实行全面监督。其主要职责:
1.担任终审仲裁人员,运用公开赛规程,指导、督促赛区工作,确保比赛顺利进行。
2.没有委派赛事监督时,由裁判长行使监督职权。
(二)裁判长由广西网球协会任命。其主要职责是:
1.检查和确保比赛设施符合标准、器材的完备。
2.组织裁判员赛前理论学习和实习等项工作。
3.为改善比赛中裁判工作,有权撤换临场裁判员。
4.处理解释比赛现场发生的事端。
5.主持抽签工作。
6.在赛场明显处安置公告栏,及时告知运动员有关比赛信息。在第一阶段比赛开始的前一天公布参赛运动员名单、运动员积分、排序等,以及每日比赛结束后公布当日成绩和次日比赛秩序表。
7.若无赛事监督同意,裁判长不能上场担任裁判员之职。
十一、竞赛规则
采用中国网球协会审定的最新版网球竞赛规则。
十二、奖励
奖励办法如下:
项 目 | 第一名 | 第二名 | 第三名(2个) | 第五名(4个) |
男子单打 | 1000元 | 800元 | 600元 | 300元 |
男子双打 精英组 | 1600元 | 1200元 | 800元 | 400元 |
男子双打 长青组 | 1600元 | 1200元 | 800元 | 400元 |
女子单打 | 1000元 | 800元 | 600元 | 300元 |
女子双打 | 1600元 | 1200元 | 800元 | 400元 |
十三、投诉
如对参赛选手资格有异议,应向广西网球协会递交详细书面证明材料及500元投诉费进行投诉,广西网球协会方受理进行核查,投诉成功后投诉费退还;否则投诉费不予退还。
为维护竞赛编排的严肃性和权威性,对参赛选手资格问题进行投诉的截止时间为第二阶段淘汰赛开始前,逾期一律不再受理。
十四、其他
(一)希望各参赛选手做好充分准备,选手必须经医疗机构检查,证明身体健康,适合参加该项比赛,并亲笔签署自愿参赛责任书。
(二)参赛选手食宿自理。
(三)希望各双打参赛选手上场着装基色统一。
十五、未尽事宜,另行通知。
十六、本次比赛解释权属广西网球协会。
广西网球协会
2013年11月
附件:1
2013年“天之蓝杯”广西业余网球公开赛
自愿参赛责任书
1、我完全了解自己的身体状况,确认自己的健康状况良好;没有任何身体不适或疾病(包括先天性心脏病、风湿性心脏病、高血压、脑血管疾病、心肌炎、其他心脏病、冠状动脉病、严重心律不齐、血糖过高或过低的糖尿病、以及其它不适合相关运动的疾病),因此我郑重声明,可以正常参加广西业余网球公开赛的比赛和活动。
2、我充分了解本次活动期间的训练或比赛有潜在的危险,以及可能由此而导致的受伤或事故,我会竭尽所能,以对自己的安全负责任的态度参赛。
3、我本人愿意遵守本次比赛活动的所有规则规定;如果本人在参赛过程中发现或注意到任何风险和潜在风险,本人将立刻终止参赛或告之赛会工作人员。
4、我本人以及我的继承人、代理人、个人代表或亲属将放弃追究所有导致伤残、损失或死亡的权利。
5、我同意接受主办方在比赛期间提供的现场急救性质的医务治疗,但在医院救治等发生的相关费用由本人负担。
本人已认真阅读全面理解以上内容,且对上述所有内容予以确认并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本人签署此责任书纯属自愿。
参赛者签名:
日 期:
2013年“天之蓝杯”广西业余网球公开赛报名表 | | ||||||||||||
序号 | 姓 名 | 性别 | 手 机 | 身 份 证 号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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通讯地址 | 居住城市 | 邮 编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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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作单位 | 职 务 | 电子邮箱 | 备 注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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报名项目 | ||||||||||||
| 赛事名称 | 地点 | 时 间 | 男子单打 | 男子双打精英组 | 男子双打长青组 |
| 女子单打 |
女子双打 | |||
1 | 天之蓝杯 | 南宁 | 11月22—24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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