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举办2013年第五届广西体育节“平果杯” 业余网球公开赛(第二站)的通知
各市网球协会、各有关单位及网球爱好者:
为贯彻落实《全民健身条例》,推动广西网球普及与提高。原定举办的2013年第五届广西体育节“平果杯”业余网球公开赛(第二站)比赛,于2013年8月23日至25日在平果县举行(23日下午到平果县国际大酒店报到,晚上20:00开始比赛),报名截止时间2013年8月15日。请各市网球协会、各有关单位及网球爱好者按赛事规程做好参赛报名工作。
报名办法:
1、线上报名:登录广西网球协会网(www.gxtennis.org.cn),选择赛事按要求报名即可(未注册选手,在线完整填写个人真实信息,实名注册后报名);
2、线下报名:请于2013年8月15日前将报名表交到广西网球协会(地址:南宁市江南区星光大道7-1号泰富大厦6a-6室;传真:0771-2500958;电子邮:gxta01@126.com)。报名截止后一律不接受任何形式报名,咨询热线0771-2500958。
特此通知。
附件:2013年第五届广西体育节“平果杯”业余网球公开赛竞赛规程及报名表。
广西网球协会
2013年8月1日
附件一:
2013年第五届广西体育节
“平果杯”业余网球公开赛竞赛规程
2013年“平果杯”广西业余网球公开赛是广西历史上首个与世界网球赛事模式接轨的由分站赛到年终总决赛的计分排名系列赛事,同时创建了广西历史上首个具有权威性的业余选手积分排名系统。通过赛事的举办,促进广西网球运动的普及和提高,打造广西网球赛事品牌。
一、 赛事名称
2013年第五届广西体育节“平果杯”业余网球公开赛
二、主办单位
自治区体育局、百色市人民政府
三、承办单位
平果县人民政府、广西网球协会、
四、 比赛地点
平果县网球中心
五、 比赛时间
第一站:2013年4月29日至5月1日
第二站:2013年8月23日至25日
(8月23日下午15:00至18:00报到,20时开始比赛,8月24、25日上午8:00开赛,8月25日下午比赛结束、颁奖。)
第三站:2013年10月18日至20日
年终总决赛:2013年12月20日至22日
六、比赛项目
(一)特邀a组、b组:双打
(二)男子公开组:单打、双打
(三)女子公开组:单打、双打
七、参赛资格
(一)广西壮族自治区户籍业余网球爱好者、在广西工作或常住的业余网球爱好者凭单位证明或暂住证等有效证件到广西网球协会网站报名。
(二)本次比赛业余选手身份认定标准根据中国网球协会业余选手身份认定规则(2011版)执行。
(三)参赛选手年龄:特邀a组70岁以下;特邀b组65岁以下;公开组13岁-60岁,每人最多报两项。
(四)参加总决赛的选手,必须实际参加过两站分站赛。报名未参赛、弃权均不计入参赛次数。
八、报名办法
(一)报名时间
根据广西网球协会公布的各分站赛报名时限报名,第二站:截止报名时间为2013年8月15日。
(二)报名办法
1、在线报名:登录广西网球协会网(www.gxtennis.org.cn),选择赛事按要求报名即可(未注册选手,在线完整填写个人真实信息,实名注册后报名)
2、线下报名:请于2013年8月15日前将报名表交到广西网球协会(地址:南宁市江南区星光大道7-1号泰富大厦6a-6室;传真:0771-2500958;电子邮箱:gxta01@126.com)、或到比赛指定报名点报名,咨询热线0771-2500958。
3、报名截止后一律不接受任何形式报名。
4、修改和取消报名:报名后如需修改或取消报名,应在取消报名截止时间前操作,流程与在线报名和线下报名相同。
(三)报名费
区网协会员参加一项比赛交报名费50元/人。非区网协会员参加一项比赛交报名费80元/人。报名费在签到时一次交齐。
(四)运动员食宿自行安排。
九、竞赛办法
(一)本次比赛采用6局先胜制、平局决胜制和无占先计分法进行(各项目前八名采用有占先方法)。在特殊情况下,为了使比赛能顺利进行,裁判长有权视比赛实际情况与赛会监督沟通并得到许可后对赛制进行调整。
1.每个项目均分为两个阶段比赛,第一阶段为小组循环赛,第二阶段为淘汰赛,若单个项目参赛情况未满6人/对则采用单循环赛直接决出最终名次。每个项目将参赛选手抽签分为若干个小组,进行第一阶段循环赛,小组出线后进行第二阶段交叉淘汰赛决出相应奖励名次。除冠亚军决赛外,其他淘汰赛轮次将不再进行各名次决赛,均为并列,如前八未进前四者均为并列第五名;
2.选手们通过参加各分站赛获取成绩并获得相应积分,从而排出2013年广西业余选手积分排名。在总决赛开赛前,男子积分排名前28位的单打/双打选手和女子积分排名前14位的双打选手/特邀a组积分排前6位、特邀b组积分排前14位的双打选手将获得年终总决赛的参赛资格,。总决赛结束后将排出2013年广西网球业余大赛中的选手排名;
3.循环赛的名次按获胜次数多少决定名次。如两人获胜次数相等,则按相互间比赛的胜负关系决定名次,如三人或三人以上获胜次数相等,则按以下组条顺序判断名次:
(1)以在本组全部循环赛中的净胜场数;
(2)以在本组循环赛中相关联的队获胜盘数百分比;
(3)以在本组循环赛中相关联的队的获胜局数百分比;
|
(4)以在本组循环赛中相关联的队的获胜分数百分比;
|
胜数 x 100%
获胜盘(局、分)数百分比=
胜数+负数
(5)抽签;
(6)在同一轮次的判断名次中,还剩两个人仍然相等的情况下,按照两队之间的胜负关系决定名次。
4.抽签
报名截止后,现场抽选运动员代表与裁判组共同抽签。抽签过程欢迎各参赛选手参加监督。若无运动员代表则由裁判组代替抽签工作。裁判组根据2012年业余比赛成绩决定小组种子数量及人员情况,先抽取第二阶段淘汰赛各组对应位置,再进行第一阶段小组赛的抽签。
(二)分站赛
1.种子
第一站排名分站赛的种子认定将参考2012年业余比赛成绩情况由裁判组评定。从第二站开始,参赛种子将依据广西业余选手积分排名表上的排名确定。
2.赛程
各分站赛一般安排在节假日或周末进行,赛程预计两天。每站开赛前一天晚上19:00之前签到。每场比赛紧跟前场,前场比赛结束后15分钟内比赛选手未到将被视为弃权。具体比赛安排见赛场公告栏。
3.裁判配置
采用信任制或一人裁判制,由裁判长依情而定。
4.每站成绩积分列表
男子单打 | 第一名 | 第二名 | 前四名 | 前八名 | 前十六名 | 前三十二名 |
积 分 | 45 | 30 | 20 | 10 | 5 | 1 |
男子双打 | 第一名 | 第二名 | 前四名 | 前八名 | 前十六名 | 前三十二名 |
积 分 | 45 | 30 | 20 | 10 | 5 | 1 |
女子单打 | 第一名 | 第二名 | 前四名 | 前八名 | 前十六名 | 前三十二名 |
积 分 | 45 | 30 | 20 | 10 | 5 | 1 |
女子双打 | 第一名 | 第二名 | 前四名 | 前八名 | 前十六名 | 前三十二名 |
积 分 | 45 | 30 | 20 | 10 | 5 | 1 |
5.每站每项比赛参赛人数不足最低积分相应的人数要求时,该站该项比赛将直接进行淘汰赛决出相对应名次。
6.每站每项比赛视参赛选手人数确定小组出线名次,若小组前二名出线,淘汰赛中同一小组两名选手位置上下半区将相错开。
(三)年终总决赛
1.总决赛将采用淘汰赛制进行。
2.外卡:总决赛公开组男子各项有4张外卡,女子各项有2张外卡;特邀a、b组各有2张外卡。持外卡参赛人员必须符合参赛资格。外卡参赛人员将由本次赛会主委会选派。无外卡人员时将依据积分排名表依排名顺序替补满参赛位置。
3.种子:总决赛男子单打项目设8个种子,男子双打项目设4个种子,女子双打项目设2个种子,特邀a组设2个种子,特邀b组设4个种子。
4.排位并列时将共同享有总决赛参赛资格。
5.每场比赛紧跟前场,前场比赛结束后15分钟内比赛选手未到将被视为弃权。具体比赛安排见赛场公告栏。
6.参加总决赛必须提前一个星期报名。无报名则视为不参赛。报名后没有签到者的空位可依据排位顺序在赛前替补签到时间中签到参赛。
十、比赛设施
(一)比赛用球:(海德 head atp)
(二)每场比赛使用2个球。
(三)在赛场旁设裁判员和运动员休息室。
十一、赛事监督、裁判长、裁判员
(一)赛事监督代表广西网球协会对比赛实行全面监督。其主要职责:
1.担任终审仲裁人员,运用巡回赛规程,指导、督促赛区工作,确保比赛顺利进行。
2.没有委派赛事监督时,由裁判长行使监督职权。
(二)裁判长由广西网球协会任命。其主要职责是:
1.检查和确保比赛设施符合标准、器材的完备。
2.组织裁判员赛前理论学习和实习等项工作。
3.为改善比赛中裁判工作,有权撤换临场裁判员。
4.处理解释比赛现场发生的事端。
5.主持抽签工作。
6.在赛场明显处安置公告栏,及时告知运动员有关比赛信息。在第一阶段比赛开始的前一天公布参赛运动员名单、运动员积分、排序等,以及每日比赛结束后公布当日成绩和次日比赛秩序表。
7.若无赛事监督同意,裁判长不能上场担任裁判员之职。
十二、竞赛规则
采用中国网球协会审定的最新版网球竞赛规则。
十三、奖励
(一)各分站赛预计奖励办法如下:
项 目 | 第一名 | 第二名 | 第三名(2个) | 第五名(4个) |
男子单打 | 600元 | 400元 | 300元 | 200元 |
男子双打 | 1000元 | 800元 | 600元 | 300元 |
女子单打 | 600元 | 400元 | 300元 | 200元 |
女子双打 | 1000元 | 800元 | 600元 | 300元 |
(二)年终总决赛预计奖励办法如下:
项 目 | 第一名 | 第二名 | 第三名(2个) | 第五名(4个) |
男子单打 | 2000元 | 1500元 | 1000元 | 500元 |
男子双打 | 3000元 | 2000元 | 1600元 | 1000元 |
女子单打 | 2000元 | 1500元 | 1000元 | 500元 |
女子双打 | 3000元 | 2000元 | 1600元 | 1000元 |
十四、投诉
如对参赛选手资格有异议,应向广西网球协会递交详细书面证明材料及500元投诉费进行投诉,广西网球协会方受理进行核查,投诉成功后投诉费退还;否则投诉费不予退还。
为维护竞赛编排的严肃性和权威性,对参赛选手资格问题进行投诉的截止时间为第二阶段淘汰赛开始前,逾期一律不再受理。
十五、其他
(一)希望各参赛选手做好充分准备,选手必须经医疗机构检查,证明身体健康,适合参加该项比赛,并亲笔签署自愿参赛责任书。
(二)参赛选手食宿自理。
(三)希望各双打参赛选手上场着装基色统一。
十六、未尽事宜,另行通知。
十七、本次比赛解释权属广西网球协会。
广西网球协会
2013年8月
附件二:
中国网球协会业余选手身份认定规则
(2011版)
一、为了普及网球运动,推动全民健身,促进群众网球赛事和活动持续、健康、协调地发展,根据中国网球运动发展现状,制订本规则。
二、本规则适用于中国网球协会主办和管辖的群众网球赛事和活动。
三、为满足业余选手在群众赛事中有良好体验,限制有专业或职业网球训练、比赛经历和能力的运动员参加业余赛事。
四、年龄16岁以下(含16岁,指当年年底前达到的年龄,下同)和40岁以上(含40岁)的选手,除符合第六条规定标准外,均认定为业余选手。
五、年龄在17岁至39岁间的业余选手同时应满足下列身份认定标准:
1、参赛标准:
业余选手应没有参加过中国网球协会认定的专业和职业网球比赛,包括:
a. itf各级各类专业和职业赛事,atp和wta各级别赛事;
b. 全运会、城运会等综合性全国运动会;
c. 国内专业和职业网球巡回赛及相同性质比赛;
d. 16岁以上(不含u16)国内青少年网球巡回赛和排名赛等相同性质比赛;
e. 全国网球锦标赛和全国男子职业网球俱乐部联赛等相同性质的专业比赛。
2、注册标准:
业余选手应没有itf和中国网球协会注册经历,有itf注册经历但可证明未参加过任何赛事并且当年度未注册者除外。
3、级别标准:
中国网球协会球员技术级别应为cta9级(不含)以下。
六、符合下列标准的选手,认定为非业余选手:
1、奖金标准:
自本规则生效日起,选手在单站比赛中领取超过2万元(含个人所得税)人民币(或等值其他货币)现金奖励。
2、参赛标准:
选手参加中国网球协会认定并提前公告的对中国群众网球赛事和活动秩序造成或可能造成不良影响的特定赛事。
七、中国网球协会有权对参赛选手的参赛资格做出最终决定。
八、因资格不符,舞弊参赛产生的一切损失,由参赛选手个人自行负担。
九、本规则由中国网球协会解释。
十、本规则自2011年1月1日起颁布施行。
附件三:
2013年第五届广西体育节“平果杯”
业余网球公开赛自愿参赛责任书
1、我完全了解自己的身体状况,确认自己的健康状况良好;没有任何身体不适或疾病(包括先天性心脏病、风湿性心脏病、高血压、脑血管疾病、心肌炎、其他心脏病、冠状动脉病、严重心律不齐、血糖过高或过低的糖尿病、以及其它不适合相关运动的疾病),因此我郑重声明,可以正常参加广西业余网球公开赛的比赛和活动。
2、我充分了解本次活动期间的训练或比赛有潜在的危险,以及可能由此而导致的受伤或事故,我会竭尽所能,以对自己的安全负责任的态度参赛。
3、我本人愿意遵守本次比赛活动的所有规则规定;如果本人在参赛过程中发现或注意到任何风险和潜在风险,本人将立刻终止参赛或告之赛会工作人员。
4、我本人以及我的继承人、代理人、个人代表或亲属将放弃追究所有导致伤残、损失或死亡的权利。
5、我同意接受主办方在比赛期间提供的现场急救性质的医务治疗,但在医院救治等发生的相关费用由本人负担。
本人已认真阅读全面理解以上内容,且对上述所有内容予以确认并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本人签署此责任书纯属自愿。
参赛者签名:
日 期: